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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說重點吧!

2019年開始「早期適應課程證書」只適用於第一次申請簽證使用!!

意思就是,如果像我已經申請完簽證才去上課,第二次延簽時是不能用的,所以還是只能拿到一年的居留時間(哭😢)

當初因為時間上的關係,先辦好了F6才去上早期適應課程(2018年上的課),想說等著延簽時再用也可以,沒想到今年規定就改了,想到明年又要再來一次就整個沮喪😦

結論就是,住滿二年趕快申請永住權吧!


📍2019延簽需要的資料:

1、婚姻關係證明書

2、住民登錄謄本

3、護照

4、外國人登錄証

5、現場填寫申請書

6、三萬韓幣

如果還有不清楚的,也可以先電話詢問出入境管理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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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台灣歐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